代办天津高新和市级高企认定 新申报认定企业 1. 范围:申请认定的企业 2. 时间安排: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市高企认定办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8月31日和9月30日 3. 申报材料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一、市级高企认定 各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市级高企申报的受理、审查、评审等工作,各区(功能区)须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本年度拟认定通过企业的公示并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国家高企认定 各区(功能区)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