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院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国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已经国院同意,现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院办公厅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完善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中国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一)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依托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层面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以下简称推进)制定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中国行动》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推进主任由国院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国院分管副秘书长以及教育、体育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国院分管副秘书长、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全国协委员和社会人士等担任。推进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
推进设立咨询,由推进聘请相关领域组成,负责为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推进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各省(区、市)可参照国家层面的组织架构,组建或明确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健康中国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