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有人认为古玩圈玩的就是“估玩”,考的是鉴别的眼力。东西买错了就自认倒霉。甚至有人列举历史上个别名人造假贩假的事例,试图说明古玩收藏造假贩假存在的合理性,使不少
故宫所藏青玉盆水仙花盆景
人对古玩行制假贩假的行为熟视无睹。其实不然。古玩行不是不打假。买错东西对任何人都是痛。这种痛对追逐猎奇收藏的人来说不仅只是意味金钱的损失,这种痛曾使收藏家丧失名誉,丢尽颜面,落下心病,后抑郁而终。这种痛也曾使无数兴致勃勃的爱好者初涉门槛就被灭杀兴致。作为制假贩假的受害者,古玩收藏界对任何制假贩假的行为都深恶痛绝。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这些制假贩假的行为在古玩行业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呢?除了利益的驱动,使制假贩假延续不绝外,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姑息纵容。过去的岁月里,行家们买货走了眼是羞于颜面,归咎于术业不精,不敢张扬,秘而不宣,自动放弃了追究赔偿的权利。当今社会,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在买卖过程中,只要经营者提供虚假不诚实的陈述、允诺,以欺瞒手段,造成了购买人的经济损失,购买了假货赝品,购买人就有索赔的权利,古玩行也没有例外。所以,对恶意欺骗行为就应该积极采取索赔行动。一方面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净化市场行为出一份力量,让蓄意坑蒙欺骗不诚实者有所顾忌,无地容身。御府工坊提示,购买者在交易完成之后,要索取注明相关承诺内容的交易凭证。国营文物店等经营单位通常有古籍文物销售统一发票给顾客。私人间的交易如果销售人曾作出承诺,稳重起见就应该向其取得相应承诺的凭据或交易记录以备日后不测之需。
古玩的收藏与鉴赏,是一项高雅的玩,一种有品味的玩,一种有文化的玩,一种背负历史、寻旧怀古的玩。古玩投资,属于艺术品投资的范畴。琢艺轩和田玉表示古玩的涉猎面十分广泛,门类十分庞杂。从材质来看,有木质古玩、陶瓷古玩、玉石古玩、珠宝古玩、金属古玩等等;从使用价值看,有古典家俱、有文房四室、有器皿
清紫水晶《一跃连(莲)升》鼻烟壶
用具、有梳妆饰品、有古代钱币、有书籍报刊、有烟标海报等等。古玩,犹如一个包罗万象的大市场,东西多得很,博得很,杂得很,玩法多得很。“盛世文物,乱世饥民”。国家繁荣向上,老百姓丰衣足食,古玩有市场。国家萧条混乱,老百姓衣食无着,没人有那个闲心来搞古玩。
古玩,作为一种商品,它的特质集中地表现在两点:一点是古,具有历史重负的沧桑感,往往这些东西,是一个社会发展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好见证;一点是有文化,有品味,具有艺术性。正是因为古玩作为商品的这两个鲜明的特点,决定了在古玩某一领域淘金的人才,有可能在庞杂的良莠不齐的古玩市场中,赢它个罐满钵盈。深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