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工艺。
应当指明原水所经过的处理单元(包括杀菌器)以及出水(净水),并用流程图表示。如果有加热装置,在流程图中应当标明热水和冷水出口。反渗透净水器和纳滤净水器应在流程图中标明废水出口。各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用量及其使用年限。
生产工艺应包当括工艺简述和工艺简图,工艺简述应与工艺简图一致。
3.1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当包括卫生部相关卫生规范。
3.2分类与命名应当包括产品的型号及其命名原则。
3.3技术要求应当包括技术参数以及材料和部件、进出水水质的卫生要求等。
3.4试验方法中的水质检验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进行。
报告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可靠性、合理性和计量单位的规范性,并根据《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等有关要求,审核检测项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