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信息,[1]因而在 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1948年,伯纳德·塞尔沃还是费城煤气科技学院的一名研究生。一次,他无意中听到当地一家连锁超市的总裁恳请院长发明一种可以在收银台处自动记录商品销售的方法。院长认为这是异想天开。但塞尔沃和他的朋友兼研究生同学约瑟夫·伍德兰德决心尝试一番,并且相信这会让他们发大财。
,塞尔沃想到可以通过使用紫外线照射使墨绘图形发光的办法来实现。问题是颜料太贵、不稳定且易涂污。接下来,他试着创造一套用来标识的盲点系统。但在将盲点系统标注进货物时困难重重,且经常损害货物。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塞尔沃决定用莫尔斯电码,这是一套由塞缪尔,莫尔斯发明的由点和线组成的符号系统。不久,塞尔沃想到可以将莫尔斯电码中的点线设置成粗细不一的条纹。这个想法后来成了各种条码的基本构想。
伍德兰德设计可以读取和记录条形码的机器。他想借鉴好莱坞李,德福雷斯特发明的早期用于电影中的声音追踪的系统。德福雷斯在胶片的边缘上画上明暗相间的图案,放映时,放映机射出一条光线,透过这些图案照在一个特制的接收器上,这个接收器可以将光束转化为电流,这种电流可以转换为声音。这是个很不错的想法。但事实证明,这对伍德兰德的实验并不实用。照射的光线太弱,照穿条形码后的光线不能作用于接收器,不能产生跟穿过半透明胶片的光线一样的效果。
1951年,两人决定进行一次条形码阅读器操作实验,地点选在了位于纽约宾汉姆顿的伍德兰德的家里。他们设计了一个桌子大小的机器,用黑布包裹起来阻挡外面的光线进入,在里面装了一个500瓦的大灯泡。因为只有光线足够强,才能使从条形码发出的光线被电影声音接收器感知到。但由于500瓦灯泡产生的热量集中后太热,头两张标有条形码用来识读的纸给烧着了。
尽管噪音轰鸣,机体笨重,但有了一个风扇帮助降温的情况下,整个系统还是开始奏效了。现在终于能够制造出条形码并对其进行识读了。但这些条形码并不能提供什么有用信息。就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20世纪60年代的两项研发改变了这种状况。,激光问世。千分之一瓦的激光束轻而易举地就能产生与伍德兰德500瓦巨型灯泡等量的聚集光。其次,计算机科技发展到了一定水平。计算机已经可以十分容易地读取、存取和处理条形码上的信息了。
1972年,超市开始采用统一条形编码。英文词头缩写为UPC,每件商品和每个厂商拥有自己的一个编码。截至1974年,大多数制造商已经在商品上印上了条形码,尽管当时扫描器和识读器还未问世。
塞尔沃和伍德兰德用新开发的激光束设计了扫描器。1974年6月26日,个条形码扫描器被安装在俄亥俄州特洛伊的马什超市里。整个扫描系统由4台扫描器组成,4个收银台上各安装一个,然后连接到商店办公室的一台简易计数计算机上。件被扫描的商品是10包箭牌的多汁水果味口香糖。这包口香糖今天仍被陈列在史密森学院的美国历史博物馆里。
条形码阅读器:
美国条形码和扫描器被用于超市,然后又扩展到批发商和销售商那里。汽车生产商紧随其后,把条形码打在了流水生产线上的一个个汽车零部件上。
今天,扫描器已被用于各种零售商店的收银台上。航空行李托运也在用了条形码追踪行李后,行李丢失率降低了95%。
因为发明了条形码,老布什授予了伍德兰德1992年的美国国家科技奖。虽然如此,伍德兰德和塞尔沃仍没能从他们的发明中赚到多少钱,尽管条形码的发明成就了十几亿美元的贸易。单是在超市业这一个行业,因为使用了条形码,每年就能节省1亿多美元。
通常用美标检测法 "A"-"F"五个质量等级,"A"级为好,"D"级为差,"F"级为不合格。A级条码能够被很好的识读,适合只沿一条线扫描并且只扫描一次的场合。B 级条码在识读中的表现不如A级,适合于只沿一条线扫描但允许重复扫描的场合。C级条码可能需要更多次的重复扫描,通常要使用能重复扫描并有多条扫描线的设备才能获得比较好的识读效果。D级条码可能无法被某些设备识读,要获得好的识读效果,则要使用能重复扫描并具有多条扫描线的设备。F级条码是不合格品,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