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UN38.3,新增渠道: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危险货物分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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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认英泰 徐习萍

近,我收到一些锂电池客户的反馈,在产品出口运输,办理危包证时,分类鉴定被海关对接部门要求,需要具备CNASCMA资质。

锂电池危险物分类鉴定,依据标准是——TDG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这个标准,在认监委网站可以查询到,大部分发证机构会通过CNAS认证(比如我们合作的南理工、中检常州),但去过CMA审核的机构不多。

为了满足这部分客户的要求,我们联系杭州海关技术中心,了解和确认到,海关技术中心可以进行CNAS&CMA双资质的鉴定出具。

我们提供了实验室UN38.3报告,通过技术中心审核,拿到了加盖CNASCMA资质章的鉴定,相当于多开拓了一个“海关技术中心”危险物分类鉴定发证渠道,让客户在办理危包证时,更加心定踏实。

另外,这次的新渠道,发证周期仍能保持和原来类似(5个工作日),如果您有此类需求,欢迎联系页面徐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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