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标准第八版本更新内容简述,以及锂电池产品测试变动
文/中认英泰 徐习萍
UN38.3新版本第八版本,自2024年开始生效。
新生效版本,设计电池产品测试部分,主要有2块“新内容”:
(一)新产品类别
新类别:钠电池类别(Sodium cell/battery)正式进入UN38.3测试标准要求。
新增钠电池的测试条款号——UN38.3.3.2。
里面规定了T-T5,T6,T7各个测试项的样品要求、测试条目内容。
钠电池的测试要求,整体来看,沿袭了锂电池的测试内容框架,是也有区别之处,主要体现下下方两个方面:
(a)不需要进行T8强制放电测试
T8强制放电项目的豁免,是基于钠电池的属性。
钠电池,可以放电,仍保持正常(根据强放电曲线),这是它的属性之一。
钠电池在参数设置时,有时会有截止放电电压,设置为0V情况。
(b)T6的冲击/挤压测试,满电荷状态
钠离子电池和钠离子单体电芯电池,在进行T6冲击/挤压测试时,会要求产品保持满电状态(fully charged),相比类似类型锂离子电池,电荷更满。
(二)老产品,新测试要求
对于原先的锂电池产品,UN38.3第八版本,测试要求上也有变化:
这个变化,体现在条款UN38.3.3.1(g)条款倒数3行内容。
翻译过来:对于设计的不带过度充电保护的组装电池,如果它被用于大电池、设备,或者车辆,作为组成部件,且过度充电保护功能在大电池、设备、车辆上实现,那么:
(a)过度充电保护功能,需要在大电池、设备和车辆上进行验;并且
(b)并且应通过物理系统或过程控制,防止使用没有过充电保护的充电系统;
这个要求属于“新增”内容,以前,对于没有过充保护的锂电池,T7是直接豁免测试项目;
现在类似产品测试前,根据产品保护功能状况,来做好评估和准备。
去年年底,新版本刚刚发行公布,所以目前大多数国内实验室,都在走CNAS、CMA资质扩项文件审核阶段,目前发行的有资质报告,认为第7版本修订1,是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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