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山机械工程机械设备评估,采矿设备评估

  • 图片0
  • 图片1
  • 图片2
  • 图片3
  • 图片4
  • 图片5
1/6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服务行为。 法定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资产评估属于服务行业。 资产评估已经广泛参与到各个经济领域。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

探矿权备案
根据关于矿业权管理的三个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无论是出让评估还是转让评估,其评估结果均须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1.国土资源部备案 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工作按核收-备案-存档程序进行。
1)核收
负责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的工作人员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矿业权评估指南》关于矿业权评估报告格式的要求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内容包括: (1)核查评估报告是否在备案范围之内。 在备案范围内的探矿权出让评估报告须是: 由探矿权出让机关委托评估( 有效证明文件是出让机关的评估委托书或双方的评估委托合同书); 评估对象是公告过的国家出资勘查并形成的矿产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公告)。 勘查资金性质为国家财政(地勘费、资源补偿费、专项基金)出资。(有效证明文件是勘查项目任务书。对于1998年240号令发布后新登记的探矿权,无论出让时是否收取了探矿权价款,均要看这次登记后勘查资金的性质决定是否在备案范围内,而不追溯登记前已有勘查工作的出资性质。对于1998年2月12日以前即获得并延续至今的探矿权,则看整个勘查史中勘查资金的性质。) (2)核查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 (3)核查评估报告的格式、附件是否、规范。评估对象是否为有效探矿权。 在上述核查中没发现问题,进入下一程序。在上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备案申请人,并将评估报告退回备案申请人。备案申请人将问题解决后重新申请备案。再次核查已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
2)备案
负责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的工作人员将核查通过的评估报告随同《探矿权评估结果备案审批表》呈送处长,处长复核后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准予备案的,向备案申请人出具《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核收证明》。不准予备案的,以书面形式向备案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评估报告和有关文件。
3)存档 对准予备案的评估报告进行登记和存档备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矿部门部备案之外其他探矿权评估。

矿山机械设备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机械设备的市场价值,对于矿山企业来说,评估结果可以用于资产抵押、资产转让、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决策,也可以作为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信息。同时,评估结果还可以为企业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以及保险理赔等提供参考依据。

机械工程设备评估是指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评估和分析。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设备的使用价值、性能状态、维修保养需求以及未来的投资规划。

重庆海润价格鉴证评估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西藏矿山机械工程机械设备评估,采矿设备评估”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推荐信息

宁波资产评估>宁波机器设备评估>西藏矿山机械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