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构柱立柱采用槽钢或角钢与钢板等焊接而成,格构柱基础为钻孔灌注,桩顶面与基坑底同高,格构柱立柱插入钻孔桩钢筋笼内并与钢筋笼焊接,通过吊车吊放一并下放到孔内,浇筑混凝土,格构柱立柱锚固于钻孔灌注桩内。基坑开挖过程中根据支撑位置,在格构柱立柱上焊接三角形钢板(牛腿)及钢梁(连梁或系梁),然后架设支撑,并通过2根U型螺栓(中20钢筋)及三角形钢板将基坑内支撑固定于钢梁上。
格构柱间对接焊接时接头应错开,同一截面的角钢接头不超过50%,相邻角钢错开位置不小于50cm。角钢接头在焊缝位置角钢内侧采用同材料短角钢进行补强。
格构柱采用在场外钢构加工厂加工制作,原材料进场审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准予制作。对制作完成的格构柱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进行安装。
焊接要求:格构柱焊接要求较高,焊缝表面应均匀、平滑,无折皱间断和未满焊,并与基本金属平缓连接,严禁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针状气孔和熔合性飞溅等缺陷。
构造柱是砖混结构建筑中重要的砼构件。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用于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构造柱小截面可采用 240mm×18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