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一)三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2)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6)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四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2)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广东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5)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暂定资质:1)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办理《暂定资质证书》。2)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房地产资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