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使用本公司光源产品时,采用本公司提供或认可的灯具,否则,因灯具选择不当出现的故障本公司概不负责。 · 灯泡与灯具的固定装置连接牢固,紧密接触,以散热良好。 · 灯泡和高频发生器之间的屏蔽线不可加长或剪短。· 灯泡和高频发生器在安装时要求分别接地。 · 无论使用何种灯具,灯具外壳接地。 · 光源在未与灯具连接状态下燃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灯泡点亮或刚熄火时,不应用手直接触摸灯泡,以免给您带来不适。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扬州瑞普灯业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刘彪 |
所在地 | 江苏扬州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8-03-12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300000万 |
员工人数 | 51 - 100 人 |
主营行业 | 开关电源 |
主营产品 | 无极灯,道路照明,厂矿照明,太阳能照明,电光源设备,无极灯技术,电子仪器仪表,局部放电测试仪 |
主营地区 | 大陆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经销批发 |
最近年检时间 | 2018年 |
登记机关 |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照明器材研发、组装、销售,灯具、灯杆生产、销售,高压电器测试设备制造,仪器仪表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225651 |
公司电话 | 86 514 84212066 |
公司传真 | 86 514 84218170 |
公司网站 | http://www.13705272037.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