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由于受了工伤!~ 需要多次手术!~每住院一次和再次入院时间!~的3个月以上才可以进行再次手术!~ 期间公司次入院给了其全部住院的费用!~等再次还需要住院手术时~ 公司说却说;次入院,出于人道主义,给于费用。再要继续以后的手术,只能自己先出着后面的全部费用!~等手术全做完了!~伤残鉴定了以后!~再给我报销!~请问下!公司的说法是不是有法律的根据。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工伤的费用具体是怎么的。 我们公司的员工全部多入了保险。。。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北京乳业责任有限公司 |
所在地 | 四川成都 |
企业类型 | 个体经营 |
主营行业 | 电源插座 |
主营产品 | 需要你的帮助,法律咨询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610000 |
公司电话 | 86-010-5684356 |
公司传真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