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产品安全,特作如下: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七、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八、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对确属供货方质量问题的,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对确属供货方生产质量问题,没有使用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退货或降价)。 本公司坐落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欢迎惠顾!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青岛弘程伟商贸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 | 韩革 |
所在地 | 山东青岛 |
企业类型 | 个体经营 |
成立时间 | 2010-09-02 |
注册资金 | 68万人民币 |
主营行业 | POS触摸一体机 |
主营产品 | POS触摸一体机,点餐机,热敏打印机,韩国收款机,行业解决方案等 |
主营地区 | 青岛市李沧区瑞金路39号 |
经营模式 | 或其他机构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五金机电不含小轿车及乘用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橡胶制品装潢材料建筑材料电线电缆土产杂品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切割磨具加工机械设备及配件不含特种设备标准件模具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266043 |
公司电话 | 0532-15318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