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准运证等相关证照。
(二)实际装载量不得大于核定装载量。
(三)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无严重锈蚀,没有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验合格。
(四)排气管安装有效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装置。
(五)罐体设置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电橡胶拖地带,装油后保持触地。
(六)配备两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位置要摆放合理,使用方便。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应更新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油罐车和设备进行检查、补充、整改、送检。油罐车技术等级应符合车要求,油罐车标志灯、标志牌、前后保险杠上要喷印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斜纹。油罐车应配置运行状态记录装置和必要的通讯工具,即GPS。此外,要安装相应的隔热、导静电、切断电源等装置。
东风福瑞卡白色平顶单排驾驶室,朝柴95马力国三发动机,5档变速箱,4吨后桥,7.00-16尼龙胎,气刹,带方向助力和断气刹。罐体采用5mm或6mm武钢碳钢板材,按国家标准生产并对接焊工艺制造。外形分椭圆或方形罐。罐体内设多道防波隔板。生产完成的罐体采用高压气体试漏检测,使罐体具有强度高,重心稳,车辆运载安全平稳等特点,罐体可装5吨柴油,配备大流量加油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