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各种废油的回收、保管和处理方法。
1.在车辆下部应设置防止废油飞散或者回收的容器;
2.将废油排出口松开使其自然流出,或使用的吸出装置从发动机舱抽出;
3.确认燃料油取尽后再将排出口关紧;
4.将回收油送至危险物保管处,用油罐保管;
5.废油飞散在地面时,应及时擦去。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2、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汽车发生大型事故的情况,这种情况而言,哪怕对汽车进行大面积的修复工作后,汽车的本身仍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就比如驾驶员对汽车的操控灵敏度、制动能力或者车身的稳定性能等,这一些问题都有可能危及驾驶员的生命安全,所以一般经过大型事故的车辆按照标准流程都会引导报废而不会对车辆重新进行修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