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周宁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代写报价

2024-09-13 06:48:05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技术评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技术评审,并对技术评审意见负责。

  技术评审机构不得向生产建设单位、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第十七条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生产建设单位。

标签:宁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承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联系方式
三明市拓金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商家推荐产品

相关推荐

首页 > 三明市拓金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 供应产品 > 宁德周宁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代写报价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2024 京ICP备2023012932号-1

电脑版

进店

微信

电话

  • 立即询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