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凡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如巨额亏损、停业整顿、严重违规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要求予以披露。
年度审计报告就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通常用于工商年检,企业投标,股东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等。 一般分为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专项审计等类型,但报告基本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处理处罚决定、审计建议几大部分。 出具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企业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财务报表(手工帐、明细账、总账、电子帐均需提供) 3、业务约定书(事务所准备)等等,具体根据每个企业不同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