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连接时,管材切割应采用割刀或切管工具,切割断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且应垂直于管轴线; 管道合拢连接的时间宜为常年平均温度,且宜为第二天上午的8时~10时; 管道连接后,应及时检查接头外观质量。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材、管件电熔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并应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2) 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并确保管道的直线度和圆度; 2)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工具刮除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范第12.3.13条第2款电熔连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丝扣~3丝扣;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GB 9112和《整体钢制管法兰》GB/T 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架空管道的支吊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空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或固定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其型式、材质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可按表12.3.20-1选取; 表12.3.20-1 充水管道的参考重量 注:1 计算管重量按10kg化整,不足20kg按20kg计算; 2 表中管重不包括阀门重量。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表12.3.20-2的要求; 表12.3.20-2 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 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12.3.22 埋地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施工;室外埋地球墨铸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应刷沥青漆防腐;埋地管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附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涂覆沥青涂层等防腐涂层;埋地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不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核对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局部解剖检查。 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架空管道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重新再试;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表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消防卷盘属于室内消防装置,适用于扑救碳水化合物引起的初起火灾。它构造简单、价格便宜、操作方便,未经训练的非消防人员也能使用,是消火栓给水系统中一种重要的辅助灭火设备,在近年来兴建的高层民用建筑已有应用,并受到欢迎。本规范推荐在有服务人员的高层旅馆、重要的办公楼、商业楼、展览楼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采用。 消防卷盘与消防给水系统连接,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连接。由于用水量较少,消防队不使用这种设备进行灭火,只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因此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在低层建筑中,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卷盘。
距地960mm。消防箱的安装高度是根据箱体的型号来定的,但终还是要按栓口标高1.100米来套。 栓消火栓箱的标准型规格为800*650*240mm,箱底离地一般在85~88CM左右,也就是安装完成后栓口中心离箱底的距离在22~25CM,因为这个尺寸便于施工也方便今后开关操作。 栓消火栓箱的尺寸有1200*700*240mm、也是按栓口中心离箱底的距离在22~25CM来套。 组合式消火栓箱单栓的规格有1500*700*240mm,双栓的规格有1800*700*240mm,还有其他的尺寸,组合式箱套尺寸时要按消火栓箱与灭火器的中间隔板来算。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1条规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消火栓套装一般由消防箱+消防水带+水枪+接扣+栓+卡子等组合而成,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消防水带使用时应注意: 铺设时应避免骤然曲折,以防止降低耐水压的能力;还应避免扭转,以防止充水后水带转动而使内扣式水带接口脱开。 充水后应避免在地面上强行拖拉,需要改变位置时要尽量抬起移动,以减少水带与地面的磨损。 应避免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在可能有火焰或强辐射热的区域,应采用棉或麻质水带。 用毕后应清洗干净,无衬里水带要挂晒,干后盘卷保存于阴凉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