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可行性研究作用,洪水影响评价

2024-09-12 14:30:10

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策进入集中释放期

1、城中村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具备多样特性。

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中村产生的制度基础;市场需求刺激了城中村的发展;集体经济强化了城中村的博弈能力。城中村建筑密度较高,通常利用露天空间进行拓展建设,缺乏有效规划;城中村的耕地大多已被征收,房产出租、村集体分红以及经营性劳动成为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城中村外来人口较多,异质性强,流动性高,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层现象;城中村仍保留了原有的农村管理方式,即由村委会自治,土地产权归集体所有,村集体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供给。

2、棚改拉动超20万亿元的投资,拉动销售面积合计11亿平。

从2015年到2023年10月全国新增PSL规模达3.9万亿元;2015年-2022年全国用于棚改的财政支出规模为1万亿元;2018-2022年棚改专项债分别占当年专项债额度的23%、33%、10.5%、12%和8%,合计规模达到1.9万亿元;2018-2022年间用于棚改的PPP资金规模维持在2.3万亿元-3.8万亿元之间,总规模达到14.8万亿元。根据中指研究院的测算,2015-2022年棚改拉动销售面积近11亿平,其中2017-2019年拉动销售规模均超过10%,由此可见棚改规模及或货币化安置对于商品房销售规模具有较大的影响。

3、城中村改造多项利好,运作模式具备多样性。

城中村改造可提升城镇化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民展、扩大内需;根据拆迁比重不同划分为拆除新建模式、拆整结合模式、整治提升模式;根据参与主体不同分为主导模式、市场主导模式、村集体主导模式;根据拆迁补偿方式不同分为原住回迁、房票补偿、货币化补偿等模式。

4、预测本轮城中村改造将拉动5.6万亿元的总投及5.8万亿元的销售。

根据披露数据,我们对21个超特大城市的城中村/城市更新改造体量进行统计,合计77525万㎡,基于此我们对已披露拆迁数据的城市按照披露数据核算,未披露数据城市按照20%的拆迁率进行计算,合计11307万㎡的拆迁体量,改造升级体量66218万㎡,总投资额达56290亿元;按照我们对不同城市拆迁后新建住宅的单价假设,且假设回迁率为20%,测算出可拉动57654亿元的商品房销售。

5、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1)城镇化水平可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

从2011年到2023年,中国的城镇化率水平在飞速提升,从50.51%提升到了64.57%,但仍与美国、韩国80%以上的城镇化率水平有差距,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越来越多的村落逐渐被现代化的城市配套包围形成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对城镇化率的贡献或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要积极推动超大特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超大特大城市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位置,统筹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人口规模,加快出台超大特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明确核心功能定位,有序疏解与发展方向不一致的非核心功能,合理调控人口规模密度、国土开发强度等。

(2)城中村改造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城中村普遍缺乏规划或规划执行不力、管理不严,从而导致建设布局零乱,具体表现在建设混乱与违法建设两方面。如“城中村”宅基地、集体用地与建设混乱,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住宅多以户的传统家庭模式建筑而成,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村民们大量杂乱地建设房屋,用以出租获取租金,无序建设使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土地收益大量流失,而且临时建筑、违法违章搭建和“棚户区”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同时也使得使居住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个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城市规划尤为重要,它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没有规划做指导,城中村的改造就无法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同时,要充分对城中村用地进行挖潜,应严格土地收益管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城中村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可根据各村剩余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周边城市发展情况,适度调整规划,使得规划方案能够满足村居改建上楼、预留村集体产业用地的需要,并规划部分开发性土地用于平衡拆迁和建设成本。规划的过程中,对于部分土地指标不足的村庄,由市区统筹补充了部分建设用地指标,以项目的平衡。

(3)城中村改造可以促进民展

立足民生,城中村改造可以补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缺口,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提升城中村公共空间品质,鼓励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改善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对于建筑覆盖率过高的城中村,通过局部拆建的方式增加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同时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一定规模的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城中村改造后,居住条件和环境品质将得到改善,村民能享受更的教育、更完善的商业与医疗等配套以及物业服务,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4)城中村改造可扩大内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通过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支持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内需。目前超大特大城市的‘铁公基’等传统基建项目基本完成,推进城中村改造可以扩大城市有效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可以拉动装修、家具家电等消费,对经济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特许经营权转让如何估值?

特许经营权对现在的许多企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正因为它的特殊意义,我们在转让特许经营权时,需要对它的价值进行一次评估,可是到底该怎么估值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特许经营权转让如何估值?

  一、特许经营权转让如何估值
  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类特殊的可确指无形资产,对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国内企业接触、认识和开发利用特许经营权的机会亦日渐增多。从资产管理与资本经营的角度看,国内企业界对该类无形资产的认识与使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其资产价值的理解和把握还没有形成统一而规范的结论。为利于进一步开发、利用各类特许经营权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有必要系统性地探讨特许经营权资产价值形成的机理以及如何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对其价值作出公允的认定。

  目前,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多采用收益现值法,将使用无形资产在未来年份可能获取的超额预期收益金额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时资金数额,即为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特许经营权与一般无形资产在价值实现方式上有一定区别,比如特许经营权一般不能转让,不会产生交易价格;也不能作为长期资本对外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等等。所以,这类资产的变现能力很差。通常,拥有特许经营权资产的企业发生重组、兼并等整体性的重大产权变动事项,如产权新主体获授权存续原产权主体专项权利,才有必要对特许经营权资产进行评估,并计入资产价值总量,纳入资产管理。

  从资产经营的角度看,管理好、使用好特许经营权资产比掌握其价值更具有意义。对其价值的认识,有助于资产持有人有针对性的处置好、运用好这类资产,为企业经营与发展服务。

特许经营权转让如何估值

  二、特许经营权有什么优点
  1、可以给与员工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职业培训。

  2、加盟者在运营加盟店时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誉和在大众心中的形象。

  3、相比较自创立新品牌,并为其开发市场,加盟的方式更为容易操作,因为产品已拥有顾客群,因此所需投资较小。

  4、各个加盟店之间的互相支持与竞争有助于产品更快的发展。

  5、总店讲盈利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中保持特许经营产品的不断更新,使其保持竞争力。

  三、特许经营权的转让需要审批吗
  1、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确需要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并经其同意。

  2、企业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是不合法的。具体询问相关部门。

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

有些商品或者行业比较特殊,大家平常是不能想要进行经营就能经营的,需要有特许经营权,那么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

1、由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如准许航空公司在规定的航线上,利用国有的机场设施,经营客货运业务;

2、有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

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

二、特许经营权的优势

1、可以给与员工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职业培训。

2、加盟者在运营加盟店时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誉和在大众心中的形象。

3、相比较自创立新品牌,并为其开发市场,加盟的方式更为容易操作,因为产品已拥有顾客群,因此所需投资较小。

4、各个加盟店之间的互相支持与竞争有助于产品更快的发展。

5、总店讲盈利用于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中保持特许经营产品的不断更新,使其保持竞争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特许经营权能否转让可以转让,但是特许经营权不能私自转让先有关部门申报,因为特许经营权的优势比较多,除了可以转让特许经营权还有很多其他的实践形式,例如连锁或者加盟等等,特许经营权涉及的问题比较多。

三、特许经营权的特征有哪些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

标签:环保可行性研究节能整改报告
联系方式
中能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商家推荐产品

相关推荐

首页 > 中能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产品 > 环保可行性研究作用,洪水影响评价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2024 京ICP备2023012932号-1

电脑版

进店

微信

电话

  • 立即询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