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泊灯:锚泊中的船舶,自日落至日出期间挂在船首和船尾易见处的两盏发出白光的灯。
闪光灯:装在舷灯上方,当船舶作左右转向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发出红光或绿光的环照信号灯。
通信闪光灯:又称莫尔斯信号灯。由人工操作,按莫尔斯电报码信号发出白光的灯,供近距离通信联络用。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桅灯外,在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船舶的号灯按用途分为两种:航行灯和一般信号灯。号灯的开、关时间一般是以日落、日出为时间界限的。对于航行灯,相关规则规定,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即使是在白天,也要开启。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船舶航行信号灯分为红白绿三色,垂直设置在主桅杆两侧。用于各种情况下的不同用途,代表一定的意思。船舶信号灯表示船舶所处状态或提供灯语的一类灯具
光源结构设计:光源设计成圆状形由于发光管有不同的散发角,如组合不合理会出现盲区和死角,而直接影响环照度,因此要合理设计与安装。LED发光二极管的光亮度与电流"温度的特性关系。太阳能电源设计:由于太阳能电池体积受灯体单位面积限制要求设计为小而精,蓄电池采用全密封免维护酸性蓄电池并要求控制器随时监控蓄电池的充,放电状态使电压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