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舷灯: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灯塔(light house)是另一个早期航海的伟大创造,它提示船只陆地的位置,以便航船估算离陆地的距离,并决定是否停泊。灯塔夜间航标灯持续闪烁以提醒远处的船只。
标示航道的水深、横流、水下管 线及架空电缆;预告风情以及指挥狭窄和急弯河段的通行。在开辟航道的水域内均需设置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