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总控工是指操作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等,进行化工单元反应或单元操作的监控或调节,将物料制成产品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技师。
申报条件:
一、特殊申报条件(放宽)
报考三级工需年满28周岁;报考二级技师需三级工满3年;报考技师需二级技师满3年。
二、常规申报条件: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新规程(2023年10月试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本或相关:化工工艺、化学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石油炼制、林产化工、海洋化工、石油化工技术等
报名资料(电子版):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大小不能超200K);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毕业证扫描件(或者学生证);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6.工作证明扫描件;
7.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笔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考试安排与证书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化工总控工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签章《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终身有效。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