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浆料的搅拌。按产品合格证上推荐的水料比确定加水量,拌和用水应采用饮用水,水温以5~40℃为宜,可采用机械或人工搅拌。采用机械搅拌时,搅拌时间一般为1~2分钟。采用人工搅拌时,宜先加入2/3的用水量搅拌2分钟,其后加入剩余用水量继续搅拌至均匀。
二次灌浆时,应从一侧或相邻的两侧多点进行灌浆,直至从另一侧溢出为止,以利于灌浆过程中的排气。不得从四侧同时进行灌浆。灌浆开始后,连续进行,不能间断。并尽可能缩短灌浆时间。在灌浆过程中严禁振捣。必要时可用灌浆助推器沿灌浆层底部推动灌浆料,严禁从灌浆层中、上部推动,以确保灌浆层的匀质性。设备基础灌浆完毕后,应在灌浆后3-6h沿设备边缘向外切45度斜角以防止自由端产生裂缝,如无法进行切边处理,应在灌浆后3-6h后用抹刀将灌浆层表面压光。
在设备基础灌浆完毕后,如有要剔除部分,可在灌浆完毕后3-6h后,即灌浆层硬化前用抹刀或铁锨工具轻轻铲除。不得将正在运转的机器的震动传给设备基础,在二次灌浆后应停机24-36h,以免损坏未结硬的灌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