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landscape),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都是一个美丽而难以说清的概念。地理学家把景观作为一个科学名词,定义为一种表景象,或综合自然地理区,或呈一种类型单位的通称,如城市景观、草原景观、森林景观等;艺术家把景观作为表现与再现的对象,等同于风景园林师则把景观作为建筑物的配景或背景;生态学家把景观定义为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的系统;旅游学家把景观当做资源;而更常见的是景观被城市美化运动者和开发商等同于城市的街景立面,霓虹灯,房地产中的园林绿化和小品、喷泉叠水。
从规划角度来说,景观设计的目的通常是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提高该区域的(商业,文化,生态)价值.因而在设计中应抓住其关键因素,提出基本思路。 举例来说:天津服装街,作为一条已经衰落的商业街,在改造过程中应着重于重建该街及周边地区的商业氛围,按照步行商业街的尺度,补充必要的商业辅助设施,针对服装业特点提供适宜的氛围和环境;设计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应是人流的组织,休息场所的安排,通过软硬景观建立商业氛围,以及细部与整体的协调一致;通过对这些矛盾的解决,就可以达到初的目的(但不幸的是大的困难不在设计本身,而是时间和资金,终方案并未清晰的体现设计意图,而终的施工只是将地面重铺一遍,并粉刷立面,"表面看起来好多了").至于表现手法,国内拼凑图纸的现象非常普遍,即扫描照片拼凑于平面图之上,算不上真正的表现。真正的表现并不在于漂亮的画面,而是对设计意图的充分体现。在景观表现上,手绘比电脑表现不论在效果上,还是对意图的表达上都更加有利。
植物景观类型就是植物群体配置在一起显现出来的外在表象类型。比如说:密林,线状的行道林,孤立的大树,灌木丛林,绿篱,地被,草坪,花镜等等。 植物景观类型的选择与布局设计就是把诸如密林,线状的行道林,孤立树,灌木丛林,绿篱,地被,草坪等等植物景观类型而不是植物个体作为设计元素进行空间配置,设计师需要从整体上考虑什么地方该布置什么样的植物景观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