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挡烟垂壁是由不燃材料制成,从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垂不小于500 mm挡烟设施,常用于高层、商场、写字楼、公建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分隔,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分类及常用材料
(1)分为固定式挡烟垂壁和活动式挡烟垂壁;
(2)固定式挡烟垂壁的主要材料有钢板、防火玻璃、不燃无机复合板、无机纤维织物等;活动式挡烟垂壁通常采用无机纤维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