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认真阅读)
8.1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得到指挥人员的信号方能开始操作,操作前鸣铃示意,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8.2新安装或重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有安装资格,应参照《起重机试运转规程》进行试验和试吊,合格后方可使用。
8.3防撞墙模板台车在每次启动前先出示警报信号,听从指示。
8.4防撞墙模板台车提升小车空车运行或停放时,吊钩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
8.5操作防撞墙模板台车前,检查钢丝绳接头及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出的牢靠情况。
8.6不得吊运超过防撞墙模板台车额定起重量的重物。
8.7严禁用吊钩斜拉重物和地埋重物
8.8操作场所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以免妨碍操作和避免发生碰撞或碰伤事故。
8.9防撞墙模板台车吊物前,应先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
8.10构件、重物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或通过,以防构件、重物坠落而发生人身事故。
8.11起吊构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8.12不得利用电动机的突然反转作为运行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以外事故的情况下,方允许用此下法。
8.13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的停电,限位开关只能在发生意外事故或司机操作失误的情况下,才能使它起作用。
8.14雨雪天气严禁拼装、起吊工作。
8.15降落重物过程中,电动葫芦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下降,再稍微上升,再下降,这样反复多次,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
8.16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的重心,构件吊离地面2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构件的平稳性、绑扎的牢靠性。
8.17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工时,应将重物卸下或用其它方法支起重物,不得悬在空中,并切断电源。
8.18防撞墙模板台车停止工作时,应切断电源,并将防撞墙模板台车锚定。
8.20防撞墙模板台车操作人员应建立操作工日志,对每天的工作状态、起升重量、运行状况进行认真的纪录,以便以后合理操作。多人操作的要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认真检查。
8.21操作人员和工作人员离开时,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各控制手柄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在有台风的地区使用时,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用链子、钢缆将整机紧紧地栓牢在桥面上,以防强风刮翻,夜间定人值班。
8.22严禁将电控保险丝改用其它材料代替,否则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8.23尽量避免夜间操作,以防光线不足出现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8.24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本机,否则,将有不可预料的危险。
8.25本机应有电工、操作工、起重工、钳工持证人员操作。
8.26严禁在四级以上(含四级)风中使用,如果拼装中遇到大风,应将防撞墙模板台车用锚揽固定。
8.27产品在使用中有一个磨合期,磨合期为使用后三个月或行程2000米。
(注:除本说明规定的之外,应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