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下属海上环境保护于2003年7月18日通过了IMO.MEPC.107(49)决议案。该决议对《MARPOL 73/78 防污公约》附则I 有关YWC型15ppm舱底油水分离器提出了新要求。通过此船用油水分离器可对船舶上的含各种燃料油、密度的残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铁、表面活性剂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舱底水进行有效处理。
餐饮油水分离器主要适用与国内含油污水排放污染严重的环境,该油水分离器是引进生产的“油脂阻集器”,安装在下水道的出口处、用以阻止油类和垃圾排入下水道的装置,主要有玻璃钢、不锈钢等材质。由于的设计(该产品及其设计在国内、外均申请有专利),能使阻油率达到90%以上。
运行中注意事项 1:调整排除水管路阀开度,保持分离器内有压力,以利于分离器内污油的排除 2:观察压力表、温度表等指示仪表是否正常 3:观察处理后的排水水质和油份浓度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排放结束后,应继续注入清水运行15min,清洗分离器 5:停泵后关闭进出口阀,避免筒内清水流失,减少内壁氧化、腐蚀 6:每次使用油水分离器排放,均应记录到油类记录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