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漏收集措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容器的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存放液体类危废的危废间四周应有围堰,围堰容积要满足总储量的1/5)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废间应配备通讯设备、防爆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结合贮存的危废性质设置洗眼器、灭火沙、灭火器、收集桶、吸收棉、沙土、防爆泵等)。
【储存场地以混凝土】,砖,或经过防止腐化处理的钢材料进行建设,场所需要密闭且有通风口。
储存场所达到三防要求,既防风、防水、防晒,离开居民区域800m外,地表水域150m外,场所内围墙分割区域,
危险废物种类:废矿物油(HW08):含油废棉纱、废手套:废乳 化液(HWo9)
染料、涂料皮物 (HW12):油漆渣、稀释剂桶、油漆桶、.皮弃活性炭、油墨残余废弃物;
感光材料废物 (HW16),废显影液、定影 液,石棉废物(HW36);含钎废物 (HW31)
废电路板,化学实验废液, 含汞废物 (HW29).废日光灯管,化学实验废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