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文件对VOCs收集率和处理率的要求嘉特纬德环保设备厂
VOCs整治是口水战的集中营,聚焦了很多矛盾。无论是环评准入还是日常管理,出现了对涉VOCs排放管理繁复文件的各种理解问题。
现实中,环评挖坑,验收跳进填坑,排污许可证埋坑,是常见的现象。
通过梳理广东省现行有效的文件,发现现行有效文件对于涉VOCs企业处理率没有具体要求,只要求达标,但对于特定行业却有收集率的要求,归纳如下:
一、现行有效的涉VOCs收集处理率整治文件
笔者搜索了一下,涉VOCs管理的文件很多,包括“气十条”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条文,但涉及收集率和处理率要求的文件不多。
罗列出来,大概有5个文件,分别为1.《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号)、2.《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3.广东省《关于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4.《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5.《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
上述2、3、4文件对于处理效率有具体要求。
2018年8月,广东省《关于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宣布废止,而《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里引用的涉VOCs收集和处理效率文件正是上述文件,同样失效。同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也已过期,相应失效。
因此,对于处理效率有具体要求的文件,已经全部失效。
归结起来,对广东省区域内有效的涉VOCs收集率文件只有两个现行有效,即:
1.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号)
2.《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
二、涉VOCS收集率整治文件具体要求
(一)《“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号):
1.汽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2.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3.船舶制造行业。强化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4.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5.卷材制造行业。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6.包装印刷行业。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
(二)《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号),选取了上述三个行业对收集率方面的要求。
1.汽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2.工程机械制造行业。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设吸附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3.卷材制造行业。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配套建设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三、简单总结一下,目前有效文件已经没有对行业处理率方面的要求,只有收集率方面的要求。
罗列涉VOCs收集率的要求如下:
1.汽车制造行业。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低于80%;达标排放。
2.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达标排放。
3.船舶制造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达标排放。
4.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达标排放。
5.卷材制造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0%以上,达标排放。
6.包装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达标排放。
综上,对有机废气除了进行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以及符合总量要求,在上述行业范围内的还有收集率的要求。
从法理上看,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挥发性有机物经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要求就足够了,但一个环评报告动不动就出现所谓的双九十(即90%的收集率和90%的处理率)或是总处理效率达到90%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