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川博物馆
建川博物馆,全称建川博物馆聚落(建川博物馆)聚落共建有抗战、民俗、红色年代艺术品三大系列20余个分馆。建川博物馆是目前国内民间资金投入多、建设规模和展览面积大、收藏内容丰的民间博物馆,现馆藏珍贵文物超过1000余万件,其中国家文物达121件,这在国内民营博物馆中。
根据新近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这里定义的非国有博物馆也就是我们以前经常所说的民办博物馆或私立博物馆,这类博物馆从投资主体看,不是由国家出资;从隶属关系上看,不属于国家体系和文物系统。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全国范围内这类非国有博物馆的数量不断增加,正在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目前有注册博物馆130余家,其中有民办博物馆18家,此外还有部分由企业兴办的非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数量已经达到博物馆总数的近20%。笔者于2004年参与了由民革北京市委组织的“北京私立博物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专题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民办博物馆在运营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缺乏指导、政策支持和运营资金等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非国有博物馆的准入和保障机制尚有待健全和完善。马自树先生曾在其《刍议民办博物馆》一文中谈到对于民办博物馆要“欢迎它、规范它、引导它”,要确保这些民办博物馆能够切实受到部门的“欢迎、规范和引导”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准入与保障机制正是关键所在。
我国的包括非国有博物馆在内的博物馆准入制度先后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停滞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特许设立阶段,20世纪90年代的特许设立与核准设立并存阶段和2000年以来的普遍规范核准阶段四个时期。我国现行的非国有博物馆准入制度是由2005年12月22日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5号发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中与博物馆设立有关的法规规定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的有关规定为核心确立的。根据以上两部法规设立非国有物馆应当先经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依《博物馆管理办法》审核,获得同意的审核意见后再向民政部门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由于民政部门的非企业法人登记是以文物部门的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审核为前置条件的,所以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文物行政部门的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审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