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口论证,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的规定,为规范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排污口论证,论证目的,根据纳污能力、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保护等要求,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排污口论证,论证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
排污口论证,论证原则,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的保护等规划;要求符合水功能区的管理要求。
排污口论证,论证范围,原则上以受入河排污口影响的主要水域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第三方取、用水户为论证范围。
排污口论证,论证工作程序,论证应在现场查勘、调查和收集建设项目及相关区域基本资料和补充监测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