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作为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从命名规范化开始。北京天助圆梦咨询强烈倡议: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实名制!要“真名、实名、地名”,杜绝“艺名、假名、虚名”。“地域+品类”,这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命名的基本逻辑。
为什么许多地方的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区域经济发展,后劲乏力、不可持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没有战略或战略无根。
,一般须建立在区域内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及借助区域内的农产品资源优势;
其次,品牌权益不属于某个企业或集团、个人拥有,而为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所有;
其三,具有区域的表证性意义和价值。特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特定区域代表,因此,经常被称之为一个区域的“金名片”,对其区域的形象、美誉度、旅游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诸多大事要办,过程中难免遇到决策流程、财政支持、资源整合等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一把手打破常规,特殊时期,特殊任务,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关键时期的关键决策,是一把手的天职。譬如过后,地方和企业如何快速突破肺炎这只黑天鹅的阴影,正确研判形势,做出战略部署和行动,率先发力,抢占新机遇,实现新作为,考验着每一个党政一把手和企业家的远见、勇气和魄力。
要让尽可能多的区域内生产者,都享受到区域公用品牌的好处。这就需要给农民提出质量要求,提供技术服务。
另一方面,要宣传好品牌,让更多的消费者熟悉、认可和推崇区域公共品牌。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满足于产品不愁卖就成(收购商到地头收购),而不愿意在广告宣传等方面费力气,让品牌取得更大的影响力。这就是没有让品牌效益实现大化。
要打造好、保护好、使用好农产品区域公公品牌,需要当地和生产者组织(协会、新型合作社等)的共同努力。
在中国,想在农业上做点大事,没有主导不行。
中国农业是大国小农,基本面依然是一家一户相对分散的小农经济,资源、能力和技术有限,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和产出量很少,质量不稳定,这样做出的产品很难打造成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