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指通过采取措施,从而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组织能力,逐步恢复与重建其生态功能。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露天采矿场,是指开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的总称为露天采矿场。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矸石场指煤矿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含炭岩石及其岩石等固体废弃物的集中排放和处置场所。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尾矿库指由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于贮存经选矿场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
景观相似,功能恢复。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宜景建景、注重成效,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恢复治理措施,恢复矿区整体生态功能。
,分步实施。以典型的示范和以点带面的方式,有计划地推广试点经验,稳步的推动《方案》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