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危险废物焚烧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的证明材料(包括焚烧炉温度、烟气停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的证明文件
问: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般根据要求和企业的相关实际情况需要60--70个工作日左右。
问: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答:企业可以咨询当地审批部门,或者是联系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