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评审总则:高管理者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
人力资源,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能力、意识和培训组织应:确定从事影响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适当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达成的能力;确保达成的能力;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4)。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产品要求得到规定;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认证流程
管理体系认证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审核和复评认证等,初次认证:企业将填写好的《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进行合同评审,符合要求后签订认证合同。(如果组织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相关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认证机构根据合同评审结果,按规范要求组成现场审核组;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前将审核组组成和审核计划正式发给企业确认。现场审核分一二阶段进行,除非非常简单的产品和过程,如纯销售公司等,一阶段可以非现场审核,一般都要进行两个阶段的现场审核。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审核计划需提前报国家认监委。
异同
ISO9001与ISO9004在架构上很相似,其设计方法标准均为过程方法,因此两者能够很好的兼容。两个标准都属于ISO体系,都遵循共同的ISO管理原则。ISO9004的适用范围比ISO9001大,ISO9001适用于组织内部的低要求,而ISO9004则在更宽的范围使用,ISO9004旨在改进组织的总体绩效,要求更高,适用于不满足iso9001效果的管理者。两种标准可同时使用无冲突。
意义
过程方法模式的重要意义
我们知道,在2000版ISO9000族标准修订过程中,ISO/TC176广泛征集了国际上一批深受尊敬的质量管理的意见后,用概括的语言统一组织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成为修订新版标准的理论基础并成为实施新版标准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我们在ISO9000:2000标准第0.2节看到的“质量管理八项原则”。而“过程方法模式”就是八项原则之一,这项原则的运用,使得2000版标准比1994版有了明显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过程模式提倡用过程方法来识别和建立体系,用过程方法来对质量活动进行控制。由于过程方法符合质量活动的普遍规律,所以适合所有行业实现产品的管理运作;2000版的三个核心标准:ISO9000/9001/9004的引言中,都给出了过程方法模式图,而该图充分体现了戴明循环(PDCA)的管理思想和工作原理,构成了新版标准的又一特点;1994版用20个要素体现标准对质量体系的要求相比,过程方法的优点在于实现了以过程的连续性替代了20个要素的不连续,这使得任何采用标准的组织都能更方便地理顺其质量管理体系,而无须花很大气力去识别质量活动与要素的对应关系。综上所述,可以说过程方法模式是掌握2000版ISO9000族标准的一个纲。只有对其深入理解,才可能深入理解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