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注册号,企业法人就失去法人资格。
2019年赣州公司工商简易注销流程及材料
围绕破解企业“退出难”,商事制度改革又有新动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省工商局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让企业不仅“生得顺畅”,同样也“退得便利”。
凡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都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所提供的材料
赣州市各区公司注销的流程;
工商备案——登报——注销国税、地税——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1、工商清算组备案:
2、登报,公示45天
3、注销国税、注销地税
需要的材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公司近三年的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