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公转私无票支出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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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个人合作后,需要打款给个人。从税务角度来说“谁收钱,谁开票。”谁打款谁就有扣缴义务。由于个人没有开票的能力,或者时候开票的门槛比较高,合作的灵工人员数量少还好,数量一旦多起来就不好解决,公转私无票支出就会是一个很大的痛点。


在内部账务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跟处理方式:

  1. 如合同并未履行,经营业务也并未发生,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取得发票。对于这类费用可以凭借与合作方签订的购销协议、赔偿协议以及合作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2. 如果是合同已发生,经营业务已发生,则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获取到对应的票据。跟进新的政策,不能拿银行代发凭证来入账。


针对二种情况灵活用工SaaS服务方——薪行家推出定制化方案,通过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利用众包分包为零散人员集中发放佣金、扣缴税款,提供税后收入给个人。代发的佣金开具全额票给企业入账,做进项抵扣成本,解决合规入账问题。

为了便于理解,可代入参考人力资源应用的“劳务外包”模式,但不同点是,个人与任何一方都无雇佣关系,而是项目制的合作关系,灵活用工群体。



薪行家推出的解决方案, 相关法规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薪行家系统支持7*24小时结算管理操作,三方银行共管账户,已为国内上千余家大中型企业提供过成熟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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