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底
是由招标人(招标单位)组织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也是招标人(招标单位)准备付出全部费用的额度。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选择中标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开标前要严加保密,防止泄漏,以免影响招标的正常进行。标底确定得是否合理、切合实际,是选择有利的投标企业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步骤。确定标底时,不能认为把标价压得越低越好,要定得合理,要让中标者有利可图,才能调动其积性,努力完成建设任务。
各地投标规则不同,装订方式也不同:经审核无误的正本,可复印成副本,一般为正本和复本各一份(如有要求,可按标书要求准备)。封皮下的页也是印有副本的投标文件的页,每份投标书的正面封皮都要加盖公章,其次将复印好的标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不得擅自更改,如若招标文件没有体现装订方式,则可自行选择装订方式。
标书制作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其中又主要包含下列九项内容:
a.招标邀请函;
b.投标人须知;
c.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d.投标书格式;
e.投标文件;
f.合同条件(合同有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g.技术标准、规范;
h.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i.合同格式。
一般无论工程还是货物类标书都包括以上几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