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报告阶段,为了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遵循以下工作步骤,认真地完成每一步骤上的全部工作,终出具一份合法的审计报告,以满足社会需要。
步,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包括: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分录汇总表、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等。
第二步,判断和运用重要性水平,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与会计报表层次或账户余额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据以确定未调整不符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第三步,解决重要差异。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差异之后,一般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建议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那些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考虑改变审计意见和在审计报告中如何反映的问题。
第四步,进行。注册会计师应就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小结,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表,并明确地评价和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写入审计小结中。通常审计小结文书应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情况、意见和建议、审计结论等内容。审计小结是一份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它是对审计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综合提炼。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小结进行认真审核,并妥善保管。
第五步,编制试算平衡表。
第六步,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审核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其中,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公司简介、会计政策、报表项目注释、分析情况以及重要事项揭示五个部分的内容。如果注册会计师代为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不能将附注事项与应在审计报告揭示的事项混为一谈,即不能因为注册会计师代替被审计单位编制报表附注,而不在审计报告中揭示那些应予揭示的事项。
第七步,确定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根据对所取得各种审计证据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结合重要性水平,确定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所需材料如下:
1、20**年度会计报表(提供);
2、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提供);
3、记账凭证(提供);
4、12月31日银行对账单(提供);
5、库存商品盘点表、现金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签字盖章)
6、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
7、公司设立时验资报告或近一期变更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有近变更股东的应提供近期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
8、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9、如有银行贷款项目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借款合同;
10、如有对外投资项目的单位,应提供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会计报表。
新的审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出,下面和大家分享下新的审计报告,这里的内容丰富了很多,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阅读信息的含量!
背景信息:
1、对上市实体整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审计不属于集团审计(即不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考虑》);
2、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3、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描述;
4、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认为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5、适用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6、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相关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8、负责监督财务报表的人员与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员不同;
9、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负有其他报告责任,且注册会计师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履行其他报告责任。
基金管理人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一、何时提交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提交上一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2、成立满一年,新申请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提交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二、对于出具财务年度审计报告需要准备的资料:
1、管理人证照信息。
2、管理人财务各项报表。
3、管理人银行回单及对账单。
4、管理人财务原始凭证及所有账本。
三、不提交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对管理人影响:
1、新申请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四、上报财务年度审计报告途径
通过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企业四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财务报表(手工帐、明细账、总账、电子帐均需提供)
3、业务约定书(事务所准备)等等,具体根据每个企业不同均有所不同。
企业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