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中的接触水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
职业卫生评价中的评价目的:并对可能造成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的环节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申报提供依据。
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
评价实施阶段。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对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程度进行分析,运用检查表等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