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的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具有岩土工程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本标准中所称主要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水文地质勘查通常分为初步勘查和详细勘查两个阶段。初步勘查阶段,应在几个可能多水的地段,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行水源地方案比较。详细勘查阶段,应在你见水源范围详细查明水文地质文件,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提出合理开发方案。如果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勘查工作量不大,或只有一个水源地方案时,两阶段勘查工作可以合并进行。勘查工作的深度和成果,应能满足各个设计阶段的设计要求。
工程地质勘查的任务在于为建设项目的选址(选)、设计和施工提供工程地质方面的详细资料。勘查阶段一般分为选址勘查、初步勘查、详细勘查及施工勘察。选址勘查阶段,应对拟选厂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未确定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各主要建|考试|大|筑物地基基础工程方案以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方案,提供地质资料,以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查阶段,应对建筑地质做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加固与不良地质条件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