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部分地方还保留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100万人民币
三、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五、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六、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七、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八、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动漫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展览比赛文网文
展览比赛活动是指将互联网文化产
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移动电话机等用户终端,供上网用户浏览、点播、下载的传播行为,需要办理展览比赛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