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产品企业标准要求
国产消毒产品的执行标准为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申明公开的企业标准;进口消毒产品的执行标准为产品质量标准。
执行标准内容应包括:原材料卫生质量要求(包括级别、纯度)、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等,其中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的技术指标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杀灭/抑制微生物指标。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
按照国家卫健委、省办公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对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菏行审发〔2020〕4号),对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实施范围、工作程序、责任落实、有效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工作有章可依。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
综合受理、业务审批、后勤保障、踏勘评审机构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告知承诺事项审批顺利完成。
三是贴心帮办服务。
依托“一团两队”政务帮办服务体系,为企业实行“一企一策” “VIP”服务,帮助企业梳理需办理的审批事项清单,指导企业厘清相关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批准层级,规范化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办理通道,打造全天候服务模式,确保防控期间相关事项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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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梳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延续、变更的3种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移动信息终端等宣传媒介,持续宣传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申请方式、提交材料、可容缺条件及现场踏勘50项标准。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告知承诺政策宣传和解读,畅通信息渠道,大限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熟悉知晓相关内容,真正做到审批服务便民、利民。
截至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