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和处罚
认证机构应每年对获得有机认证的企业和农场进行一次复查,可以采取不预先通知的现场评审。NOP每年对5%以上的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处理认证机构和消费者提出的投诉,投诉处理的结果通常是要求企业按照要求更换标签、以前未取得认证的企业依法取得认证或采取强制性执行措施。如果采取强制性执行措施,企业将被处以1.1万美元以下罚款,并暂停或撤销有机证书。
2010年至今,NOP共查获23起伪造证书案件。
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措施:
(a) 生产者选择和采用能保持或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条件,同时能减少土壤侵蚀的耕作和种植方法和措施。
(b) 生产者采用轮作、覆盖作物和施用动植物肥料来满足农作物养分的需求和保持土壤肥
力。
(c) 生产者施用动植物肥料来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但不能因此导致植物养份、致病生物、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物对农作物、土壤或水的污染。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者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的种子、一年生种苗和植物繁殖材料。更多标准可以百度搜索德国SRS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