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已设立公司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加盖公章。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6、与开展内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