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详细描述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及操作要求。 、
2.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
3.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主要设备所能预处理和处置的废物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条件证明材料说明如下: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或者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明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