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与委托代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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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在于:

自然人代kai是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当去税务机关开具票,根据国税总局相关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票。

所以自然人是有权利去税务局代开、票的,但是只能开具普票,税率比较低增值税3%,加上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的是0.5%。


而委托代征报税主体是代征企业,代征企业去主管税务机关去帮助自然人申报个税。


“委托代征”模式 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 也就是说委托代征是由税务局授权的企业代替税务局去集中收税,税务局会核定一个税率给委托方,由委托方来代征代收,以达到集中控管、方便纳税的目的。  


委托代征行为属于双方通过协议建立的委托和受托从事税款征收的契约行为。同时,根据协议,在法定上限的比率范围内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手续费比率。它不是约束双方的法定事项,是双方自愿建立的契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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