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完整的质量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是工程监理开展高支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因此,监理单位要注重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以此提高控制管理效果。在“宝龙城项目”高支模工程中,监理单位通过以下措施构建和完善管理体系。4.2.1完善审查制度。具体包括:(1)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明确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方法,如:从方案制定程序性和方案内容两个方面开展审查。一方面审查方案内容的全面性,施工方案内容涵盖工程概况、材料选用及搭设形式、设计计算、构造措施、搭设与拆除、检查与验收、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风险辨识与应急预案、施工图纸等九方面基本内容;
(2)在施工工艺监管方面: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严格按照行业相关工艺标准及设计方案对施工安全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地监督和检查,如:确保立杆垂直度符合规范标准且步距≤1.5m;水平杆扣接头、斜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连接插销宜用不小于0.5kg的手锤连续敲击至少2次,直至再次击打时插销下沉量≤3mm;支架高度小于8m,立杆底部宜设置可调底座或垫板,支架高度大于8m,立杆底部设置可调底座或垫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全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等。
专项施工方案是高支模施工的重要技术性依据,方案的科学性将直接影响高支模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因此,监理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力度,确保其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技术经济性,从而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质量。在“宝龙城项目”高支模工程中,监理单位通过以下措施大限度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1)对方案内容进行严格审核,要求方案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施工管理及人员配备与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理措施、计算书等内容,从而提升方案的全面性以及与实际工程的匹配度;(2)与相关一同对施工方案中的内容、数据以及措施进行全面论证,进一步方案的可行性与科学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