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管理办法

  • 图片0
  • 图片1
1/2
新浪微博
QQ空间
豆瓣网
百度新首页
取消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是社团法人,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一、 我国《商标法》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四大类。“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原产地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意义

(一)依法保护和传承原产地产品的特色和文化

地理标志蕴涵着较大的经济价值,目前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并加商标法保护和法保护两种。我国由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采用保护法模式是对我国历史悠久、产业化较好以及具有一定人文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积极保护的国家。其主要内容是防御性的,即禁止假冒地理标志的行为,如冒用不真实的地理标志、虚假表示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是对产品品质的保护更是对原产地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地理标志产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是对消费者有利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产品与特定的地理区域相关联。特资源在市场上具有比较强的“比较优势”,甚至会形成“优势”。由于贸易化,网上购物越来越普及,消费者远离生产者,距离远了,生产者的透明度相对也就降低了,易引起消费者的担心。地理标志为产品的原产地提供了当地的担保,也了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同时,地理标志也意味着产品的声誉和身价,这就给消费者一个客观的答复,使消费者放心,明明白白地消费。对消费者来说,原产地命名的产品是经过担保的,无损健康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家批准之前,它的特性和质量已经在全国享有声誉,国家批准是对这一声誉的肯定,它担保消费者买到信得过产品。
是对当地、区域经济有利

使用地理标志产品都有各自的性。在国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地区生产的手段,制定生产标准使得地方和中央进行积极的联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要求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当地实施严格的监控,要进行每个生产环节都要的监督,这使得当地能够掌握生产和市场情况的时间情况,加强当地与生产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和信任。在国外,地理标志是一个具有特性的产品命名,它在国际贸易中标志着一个国家,它带来的是一个国际声誉。一个国家如果拥有地理标志产品,国家作为地理标志的担保者可以以国际政治特权者的身份在世贸组织说话
商标注册及流程
服务描述
个人注册商标要准备的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准备申请的商标;4、相关费用,包括规费
企业注册商标:1、营业执照;2准备申请的商标;3相应费用。

申请说明:
1。写申请书式,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2。 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从2002年9月15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打字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然后用70g的A4(210mm×297mm)纸张打印。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请用正反面打印。
4。 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标局和商标评审不予受理。
5。 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
6。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7。 未委托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所谓的“代理组织”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
8。 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申请书上签名

北京天助圆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和平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管理办法”详细介绍
在线留言

推荐信息

产权商标>国内商标注册>和平地理标志
信息由发布人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
触屏版 电脑版
@2009-2024 京ICP证10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