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 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系统恢复正常后,我方工程师将对系统进行持续跟踪,重大故障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重大故障分析报告》,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理过程、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关键内容,由双方备案。
我方以恢复客户业务系统作为故障处理的首要原则,在业务系统恢复的情况下再积极查找故障原因,修复故障。
供应商须采购人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所供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若本项目或采购包是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的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若本项目或采购包是非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本次采购活动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混凝土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混凝土用砂、石还要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对于新近的砂石料跟原有的分开堆放,在检验结果未出来之前不得投入工程使用。取样,应从车五个不同部位进行取样,以使试验具有代表性。